::::评估程序::::
(一)签定土地估价委托书:评估业务由本机构统一接受委托。
(二)现场踏勘:土地估价师必须对机构承接的评估项目进行实地踏勘,并用摄影手段,作出记录,现场踏勘的资料应作为底稿归档。
(三)资料准备:土地估价师应根据委托评估的目的收集尽可能多的相关资料。
(四)确定宗地评估方案和选用评估方法。
(五)撰写评估报告:要按时、保质保量完成估价
(六)收费:严格按照计价格(2017)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收取或减免土地估价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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